活動辦法說明:
1.為確保領取者之權益,每人限填寫報名及領取獎項1次。若有偽造、變造者,或以連續 Email 群組信箱產生器或身分證字號產生器等電腦程式所產出之電子郵件帳號或個人資料參加本活動者,則主辦單位得逕行取消參與資格。
2.寄送僅限台澎金馬地區,若因提供寄送資料錯誤導致投遞失敗,或因無人簽收導致任何收件問題,恕不另行通知、補寄。
3.參加活動者請先詳細閱讀活動內容及本注意事項以維護自身權益。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並提供資料之同時,即視為已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
4.如參加者分享之評論經主辦單位認定涉及或可能涉及以下情況,參加者將不被授予領取資格或取消領取資格:
i.色情、暴力、淫穢、粗口或任何不適當之內容;或誹謗、毀謗、侮辱、中傷、煽動、威嚇、侵害他人隱私;或
ii.含有促進針對任何團體或個人之偏見、種族主義、仇恨或傷害;或
iii.違反智慧財產權法規或者侵犯任何智慧財產權或其他專有權利或法令,包括(但不限於)文字、軟體、圖片、影片、設計、音樂、音訊;或
iv.侵犯任何第三者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於)隱私或其所有權或對第三者之產品或服務有不實或不當陳述、說明或比較;或被認定為宣傳或徵求資金、貨品、或服務或任何形式之徵集方法;或
v.任何非法或鼓吹非法活動等的內容;或
vi.個人資料未完成提交、提交失敗、造假或資料不完整;或
vii.使用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內容誇大不實、宣稱之產品效果缺乏科學學理、實驗依據或證據之支持;或
viii.含有化粧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附件一」中規定涉及影響生理機能或改變身體結構而不得使用之語句;或
ix.涉及醫療效能,例如涉及預防、減輕、診斷或治療疾病、疾病症候群或症狀;或
x.含有化粧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附件四」中規定涉及其他醫療效能而不得使用之詞句。
5.參加者需確保分享內容符合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如有被主管機關認定違法或有違法之虞,或因此衍生包括罰鍰在內之一切行政責任,需自行負責,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6.若主辦單位因參加者PO文內容之正確性或有違法疑慮而以FB訊息或是電話通知參加者修改,其應配合修改;且主辦單位得於該貼文之討論串留言澄清,參加者不得刪除。
7.參加人同意為參加本活動所投稿之心得內容及照片其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媒體 (包括但不限於網路、電子媒體、報章雜誌等媒體)、方式使用等營利及非營利利用之權利並得再授權第三人使用。又參加人同意不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利用之人行使著作人格權。
8.主辦單位將依據參加活動者所留存之聯絡資訊進行聯繫,參加活動者須確認所留聯絡資訊是否正確,如因參加活動者未於回覆期限內提供或提供不實、不清楚、不完整或不正確之資料,導致無法符合參加資格、無法通知中獎、獎品遭退回、冒領、遺失者,將視同放棄參加或得獎資格,恕不另行補發或提供任何補償。
9.如參加活動者未滿二十歲,應於其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之所有內容後,始得參與本活動,當消費者參與本活動時,即推定其法定代理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
10.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等值獎金金額超過新臺幣20,000元(含)以上者,中獎者須先負擔10%中獎稅額;全年等值獎金金額超過新臺幣1,000元(含)以上,將納入年度個人所得計算,並於次年度寄發所得稅扣繳憑單,並依中獎人所提供之身分證影本申報個人所得。中獎人非中華民國境內之居住者(在台居住未滿183天)則須按獎項價值扣繳20%機會中獎稅並提供居留證影本。
11.主辦單位就參與本活動參加者之資格,保有審查之權利,若經查核有不符本活動規定之參加資格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加或得獎之資格。
12.如有因任何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咎於主辦單位之事由,寄送之獎品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得獎者不得因此異議。
13.參加者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得獎結果或有違法行為,一經發現或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加者之得獎資格,並得追回已發獎品或要求相當金額之賠償。若主辦單位因此受有損害,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14.活動注意事項未盡之事宜,依中獎通知函說明為準,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改獎項、兌換現金、折讓或任何調整事項。
15.若原定獎項因故無法提供,主辦單位得另以等值之獎品替代之,得獎者不得異議。
16.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7.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佈於品牌FB,恕不另行通知。